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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07月0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2018年07月03日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环保问题已经由部委升级到国务院层面,明确要求重点区域提前实施国六。
重点内容如下:
1、 加快油品质量升级。2019年1月1日起,全国全面供应符合国六标准的车用汽柴油。
2、 严厉打击新生产销售机动车环保不达标等违法行为,保证新车环保装置生产一致性。取消地方环保达标公告和目录审批。
3、 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建立天地车人一体化的全方位监控体系,实施在用汽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
4、 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排放不合格机动车和违反信息公开要求的行为,撤销相关企业车辆产品公告、油耗公告和强制性产品认证。
5、 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大力淘汰老旧车辆。2020年新能源汽车产销量达到200万辆左右。加快推进城市建成区新增和更新的公交、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使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汽车,重点区域使用比例达到80%;2020年底前,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中型和重型柴油货车100万辆以上。
6、 2019年7月1日起,重点区域、珠三角地区、成渝地区提前实施国六排放标准。
重点区域范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含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邯郸、邢台、保定、沧州、廊坊、衡水市以及雄安新区,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晋城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济宁、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市等;长三角地区,包含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汾渭平原,包含山西省晋中、运城、临汾、吕梁市,河南省洛阳、三门峡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以及杨凌示范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