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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

公路货运险索赔提示

尊敬的客户!感谢您购买太平洋保险,为了给您提供更好更及时的优质服务,请您在出险后注意以下几点:

一、车辆出险后,请立即拨打我司全国客户服务电话95500向我司报案,我司会有专业理赔人员为您提供专业服务以及索赔指导。

二、事故处理完毕后请尽快将索赔需要的材料就近提交我司,我司在全国各省市均设有分支机构,提交材料时请务必妥善保存回执单以便查询。

三、索赔所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 非车险索赔申请表原件:需填写出险申请及转款账号,并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2. 交警事故认定书原件。

3. 消防证明原件。

4. 定损清单原件(加盖公章、签名)。

5. 部分损失货物的修理费发票和施救费票据原件。

6. 部分损失货物如涉及降价销售还需提供购销协议及及货款转账凭证原件。

7. 赔付货方凭证原件(包括赔款收据、赔款凭据或汇款单)。

8. 如果转款凭据或汇款单中的转款人不是被保险人,则需被保险人出具相应的说明材料,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9. 如果转款凭据或汇款单中的收款人不是货物所有人的,则需要提供整条赔付链的相关赔偿材料,包括赔款凭证原件、赔款收据、或汇款单,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0. 如果运输车辆所有人不是被保险人的,则需要提供转包合同或挂靠协议复印件,,承运车辆清单,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1. 运输清单原件(或原件扫描件)、运输协议原件、或者磅单原件,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2. 货物交接单或货差货损证明原件。

13. 如果运输清单上的运输车辆不是实际运输车辆,则需提供整条运输链的相关转包协议及合同复印件,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4. 如果货物所有人出具的货差货损证明上标注的损失金额与赔款凭据上的转款金额不一致,则需货物所有人出具收到被保险人交付此次事故赔款项目及金额的证明材料原件。保险人有权根据案件材料重新核定货物实际损失。

15. 需提供运输车辆驾驶员是否是被保险人单位员工的证明材料,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6. 如受损货物是商品车(包括非机动车)的则需提供合格证复印件(原件扫描件),需要加盖被保 险人公章

17. 货物销售合同、发票或货物单价证明复印件(原件扫描件),需要加盖被保险人公章

18. 运输工具证件复印件(行驶证、营运证)

19. 驾驶员相关资格证件复印件(驾驶证、资格证)

20. 如有其他保险公司共同承保该批货物,则需要提供相应的保单原件。

21. 万元以上案件需填写收款人信息采集表,并提供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收款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需要加盖公章。

22. 如遇重大、特殊案件需视具体情况补充其他索赔材料。

友情提醒:由于保险事故类型繁多、各案不尽相同,如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我司理赔人员联系咨询。

办公电话:0772-2809375 理赔人员: 李奇峰18587556114